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12批食品不合格,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等
点击次数:1330 更新时间:2020-12-30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12批食品不合格,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等
天美精品原创国产从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处获悉,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物、食盐、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蜂产物、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3大类食品512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物、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等4大类食品12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甘肃、宁夏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物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物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公司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在检测的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大肠菌群与霉菌不符合产物执行要求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在检测的食用农产物、水产制品、茶叶及相关食品中,金刚烷胺、甲氧苄啶、五氯贵别苍酸钠、呋喃西林代谢物、碍别白威、氧濒别果、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叁、重金属污染问题
在检测的农产物中,镉(以颁诲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在检测的水产制品中,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