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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吸收标准物质的工作规则有哪些需要遵守
点击次数:702 更新时间:2022-07-21
  通常销售的校准用原子吸收标准物质浓度较高,购买后不能直接使用,而是要经过稀释。稀释配制过程中所使用的容器与稀释剂需要注意。有些物质用玻璃瓶存储时,容易受降解或溶出影响,这时就要使用其它材料的瓶子,如碍、狈补等元素溶液标准物质,需采用塑料瓶保存;有些物质用塑料瓶存储则会发生吸附或溶出,如汞,在塑料瓶中可能会产生吸附现象,因此选择玻璃瓶较为可靠。所采用的稀释剂除了应对空白进行必要的控制外,不同的稀释剂其稳定效果也不同,原则上应按照检测标准方法中规定的稀释剂品种及浓度进行配制。标准物质的称量、稀释过程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如天平、移液器、容量瓶等,需经适当的校准或检定确认符合精度和准确度要求,特别是有机分析中使用的微量注射器和移液枪的误差较大,应注重进行日常校准。
 
  原子吸收标准物质工作规则
 
  1、为加强和规范的管理,提高我国标准物质的管理、制造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标准物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2、本规则所称标准物质是具有准确量值,主要用于检定、校准测量仪器、评价测量方法准确度或考核实验室测量能力的标准物质。
 
  3、本规则适用于新制造标准物质的评审以及复制和新定值标准物质的评审。新制造是指未经评审的标准物质新品种,复制是指原有*、二级标准物质的重复制造,新定值是指对将超过定值有效期的标准物质重新定值。
 
  4、全国标准物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受理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委托评审和考核,对评审和考核意见的审核以及汇总材料上报、办理发证等具体工作。
 
  5、国家标准物质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为全国标准物质管理委员会的技术专家组织,接受委托对申请的标准物质项目进行评审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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